战于郎
《礼记·檀弓下》〔两汉〕
战于郎。公叔禺人遇负杖入保者息。曰:“使之虽病也,任之虽重也,君子不能为谋也,士弗能死也,不可,我则既言矣!”与其邻重汪踦往,皆死焉。鲁人欲勿殇重汪踦,问于仲尼。仲尼曰:“能执干戈以卫社稷,虽欲勿殇也,不亦可乎?”
译文及注释
译文
(鲁国和齐国)在郎地交战。公叔禺人遇到背着扁担的百姓入城内休息。公叔禺人说:“虽然徭役使百姓们很辛苦,赋税使他们的负担很沉重,但君子不能为国家谋划,士人不能为国家献身,这可不行,我敢于这样说,就应当做到!”于是他和相邻的少年汪踦上战场参战,两人都战死了。鲁国人不想用孩子的丧礼来为汪踦办丧事,便向孔子请教。孔子说:“他们能够拿起武器来捍卫国家,不用孩子的丧礼来安葬他们,不也是合理的吗?”
注释
本节选自《檀弓下》。春秋时鲁哀公十一年(公元前484年),齐国进攻鲁国,鲁国和齐国在朗地作战。
郎:鲁国地名,在今山东鱼台县。
公叔愚人
简析
《战于郎》讲述战国时期鲁国和齐国交战之事,文章表明任何原则和规范,一旦变成僵死的教条,也就成了毫无意义的形式和空壳,它的约束也就变成了一种枷锁。只有规则同内容相结合,真正做到名实相符、表里相称,原则和规范才是有意义和生命力的。注重名实相符、表里相称,恰恰是儒家重要思想的体现。
从军诗五首·其三
王粲〔两汉〕
从军征遐路,讨彼东南夷。
方舟顺广川,薄暮未安坻。
白日半西山,桑梓有余晖。
蟋蟀夹岸鸣,孤鸟翩翩飞。
征夫心多怀,恻怆令吾悲。
下船登高防,草露沾我衣。
回身赴床寝,此愁当告谁。
身服干戈事,岂得念所私。
即戎有授命,兹理不可违。
杂诗七首·其一
曹植〔两汉〕
高台多悲风,朝日照北林。
之子在万里,江湖迥且深。
方舟安可极,离思故难任!
孤雁飞南游,过庭长哀吟。
翘思慕远人,愿欲托遗音。
形影忽不见,翩翩伤我心。
礼记·檀弓·故事二则
戴圣〔两汉〕
孔子过泰山侧 ,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。夫子式而听之,使子贡问之曰:“子之哭也,一似重有忧者。”而曰:“然。昔者吾舅死于虎,吾夫又死焉,今吾子又死焉。”夫子曰:“何为不去也?”曰:“无苛政。”夫子曰:“小子识之:苛政猛于虎也!”
齐大饥,黔敖为食于路,以待饿者而食之。有饿者蒙袂辑屦,贸贸然来。黔敖左奉食,右执饮,曰:“嗟!来食。”扬其目而视之,曰:“予唯不食嗟来之食,以至于斯也。”从而谢焉;终不食而死。